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2022-04-02 10:03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51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全面筑牢疫情输入防线,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 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浠人员,未主动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申请报备,未纳入管控的对象;

2. 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因隐瞒不报,未纳入管控的对象;

3. 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未及时报备擅自外出的对象;

4. 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和在健康监测期间未落实个人防护等防疫措施进入公共场所的对象;

5.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出现新冠肺炎症状(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且症状较为明显,未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对象;

6. 违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退热类等药物的顾客未进行实名登记,未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或采样单或医生处方的诊所和药店。

二、线索奖励办法

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将违反规定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况,向属地乡镇(区、处)分指挥部反映。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条。

三、其他

各乡镇(处、区)分指挥部将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严格保密。对征集线索查实纳入集中隔离人员,各项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不报、不履行防疫责任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依法从快从严从紧追究法律责任。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附:各乡镇(区、处)分指挥部举报电话

清泉镇分指挥部:4267667

巴河镇分指挥部:4761472

竹瓦镇分指挥部:4728025

汪岗镇分指挥部:4731001

团陂镇分指挥部:4781003

关口镇分指挥部:4860856

蔡河镇分指挥部:4831101

绿杨乡分指挥部:4891028

洗马镇分指挥部:4881003

丁司垱镇分指挥部:4482100

兰溪镇分指挥部:4655121

散花示范区分指挥部:4641070

经济开发区分指挥部:4240095

三角山旅游度假区分指挥部:4898288

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分指挥部:46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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