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初见成效

2022-04-02 21:13   徐菊雄 彭灿

“湖北顺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5票,按照招标文件和定标规则依法确定湖北顺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浠水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项目的定标会上宣布。这标志着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首批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投标的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


    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助力招投标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浠水县积极创新招标方式,大力推行“评定分离”改革,于2021年12月6日正式出台了《浠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将传统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结合,通过专业性与实效性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标人的责权统一,目前社会效果反映良好。

项目落地时间明显缩短。之前项目从挂网招标到合同签订一般用时三到六个月,个别项目甚至长达三年之久,严重影响了投资项目的推进。从改革后已完成招投标的8个项目看,所用时间都在30日左右,接近招投标活动最短用时理论值的25日。

投标企业个数趋于正常。改革前,由于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中间价围标,一个项目参加投标的家数少则30多家,多则200余家,投标情况明显异常。改革实施后,投标人通过假借资质控制投标报价平均数的手段围标、串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平均一个项目参加投标的家数在20家以下,数量大幅度减少,趋于正常。

    异议投诉举报个数为零。业主单位按《办法》规定,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履行了对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义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进行事前介入、跟踪指导,最大可能地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的不合理而导致的异议、投诉。截至目前,8个项目均实现了“0”异议、“0”投诉、“0”信访。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在总结现有“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之上,将尽快出台指导意见,细化操作流程,作为《办法》的补充,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同时汲取改革经验,力争在今年的10月1日前将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通讯员:徐菊雄 彭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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