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3年“税月光影话春风”税收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23-03-30 09:20   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攻坚之年。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积极营造和谐征纳环境,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浠水县税务部门围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开展“税月光影话春风”税收摄影大赛,用摄影视角展示我县税收改革工作新成果,让更多人关注税收、了解税收、支持税收。

一、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

二、作品拍摄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截稿时间:2023年7月10日。

三、作品拍摄主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税收中心工作,重点突出六个方面内容:

(一)展示浠水税务部门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税务机关上取得的成效。

(二)记录浠水税务部门在推动“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的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情况。

(三)展示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效率,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四)宣传浠水税收事业的发展历程、征管服务的巨大变化,多元化勾勒出税收现代化之路。

(五)展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服务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服务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服务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六)税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摄影作品体现“税收让城乡更美丽”的浠水新风貌和新变化。

四、作品使用要求

(一)本次活动面向浠水县内征稿。凡参加活动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请先到县税务局办公室领取“税收摄影大赛采风证”,凭证即可自主到县内各级税务机构进行拍摄,拍摄的照片需经县税务局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对外发表。

(二)经过审稿后关于税务工作的新闻图片可以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也可以先行提供给主办方用于公共宣传。  

(三)主办方有权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广告宣传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征稿设置

活动征集时间结束后,我们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同时在“秀美浠水”公众号发布获奖作品,并举办专题展览。

一等奖1幅(组),每幅(组) 1200 元;

二等奖2幅(组),每幅(组)800 元;

三等奖3幅(组),每幅(组)500 元;

优秀奖 30幅(组),每幅(组)100 元。

以上获奖作品稿酬由浠水县税务局向获奖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一类别同一作者等次奖不重复。

六、参赛规则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征稿主题内容,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以4至8幅为一组),摄影器材不限,相机、手机、无人机均可。

(二)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参赛。

(三)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格式均为JPG,长边应大于1000像素。作品一经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转化为电子文档(文件大小均不应低于5M),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五)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参与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均采用线上投稿。参赛者请务必以每幅(组)作品文件名以“标题+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参赛作品一律发送到大赛指定的投稿邮箱:2011449156@qq.com(县税务局办公地址: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号,联系人:潘东东:15872411835、何承宽:13477709732)

国家税务总局浠水县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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