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浠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坚持平等亲商、稳定护商、服务暖商、制度安商,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在浠水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特就全县政法机关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政法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坚决纠治涉企执法司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严格区分企业生产经营与违法犯罪活动、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提升执法司法效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健全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大力提升涉企案件立审执工作质效。优化涉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流转等工作流程,拓展和优化“府院联动”工作流程,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有序推进“执转破”移送工作,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进入“快车道”。要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完善执行联动考核机制,提高执行联动效率。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平时诚实守信、暂时资金困难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高消费、投资置业、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进一步织牢失信联合“惩戒网”。
三、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因执法司法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落实从轻、减轻、免强制、免处罚等“四张”清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能“活封”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经必要性评估不需继续羁押的,建议依法及时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包容性。
四、持续开展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整治。严格执行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整治“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随意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坚决防止出现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在执法司法中做到将事理说明、法理说清、情理说透。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政法干警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有效提升执法满意度。
五、加大涉企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加强企业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在企业较集中的园区,适当增加巡逻警力,对影响企业稳定的苗头性、突发性问题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安全感。推广“黄冈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大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组织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到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治体检”,注重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六、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坚持对涉企案件快立案、快办理、快调解、快结案,实行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让市场主体更加省心、舒心、放心。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对金融、劳动关系、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涉企纠纷诉源治理,依托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联动调解,避免出现矛盾堆积、风险外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七、强化专项督导检查。县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督察巡查、承上启下、把关定向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保障,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纳入全县政法工作“重点工程”,成立工作专班,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全面梳理企业诉求问题、开展突出问题联动整治、精准化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要坚持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实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要从快从严查究问责,确保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要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保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落细落地,形成尊商、安商、护商、亲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以优化营商的“软”环境成就高质量发展的“硬”实力。
中共浠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