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 号),指导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展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