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号,县法院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试点项目迎接省高院验收。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县法院向省高院、市中院以及省市县营商办申报了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试点项目并成功获得立项。对照验收方案和改革标准,县人民法院以创新理念、健全机制、有力举措推进本项改革落地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验收组详细了解了县法院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认为县法院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希望县法院进一步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和部门协同,深入推进破产财产解封改革,争取优质破产资源处置效率进一步提升,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样板,为加快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