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快查快办疫情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400余件

2020-03-15 20:00   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杨慧丽

浠水新闻网讯 杨慧丽 报道:疫情防控期间,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创新2020年消费年“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内涵,按照“有诉必复、有诉必查、有诉必处、快接快处、及时反馈”的要求,快查快办疫情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400余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月26日,消费者游先生通过黄冈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反映我县清泉城区某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涨价销售口罩。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

县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李小林说:“通过微信的方式向游先生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及时到店核查,发现商家确实存在高价售价口罩的行为。”

经过县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工作人员的线上调解,药店及时退还给消费者多收价款及补偿款共计150元,双方达成和解。

李小林说:“通过处理,商家退还了多收的口罩价款,改正了违法行为,并接受了两万元的处罚,消费者游先生对我们的处理非常满意。”

自疫情发生以来,县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全员上阵,共处理价格方面的投诉举报100多件,主要涉及口罩、药品、蔬菜、住宿等方面,处结率达到100%。

县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负责人张准说:“在疫情期间,处理消费者投诉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当天接诉,当天分流,当天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当天处结。第二,针对双方当事人不能到场的特殊情况,我们创新处理方式,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提取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微信聊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月13日,315消费平台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反映在疫情期间通过代购的形式在某超市购买三包纸尿裤价格比平时偏高,城北市场监管所受理了此案件。

城北市场监管所支部书记方金松说:“到卖场找到了负责人,他们没有涨价,但是没有按活动价执行,我们直接与厂家取得了联系,涉及到民生,他们也很关心,主动要求卖场按六五折收费,退了230元,消费者非常满意。”

疫情防控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对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民生商品的价格、质量监管力度。

清泉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杨汝林说:“及时受理,快速处理消费者申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一个多月以来,我们采取零见面的方式,处理消费者投诉30余件,消费者满意,我们也放心。”

为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统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提升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效能,更好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号起施行。

中心主任鄢爱民说:“办法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监督、知识产权执法、反垄断执法等职责,实行统一市场监管。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投诉举报热线,统一对外12315投诉举报热线。”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402件,其中投诉255件、举报145件、咨询2件,已办结367件,其中消费者投诉件办结率达到100%,挽回消费者的经济损失2万余元。

鄢爱民说:“自疫情暴发以来,12315共受理投诉举报400多件,是同期的三倍多,中心克服种种困难,创新办法,及时办结。在今后消费者投诉调解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线上处理,减少消费者投诉成本,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