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新增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 公 示

2023-12-21 16:46  

为满足我县参保职工门诊就医需求,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性,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4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黄医保发〔2023〕13号)和浠水县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浠水医保局评估小组对申报符合条件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进行了职工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现场实地评估,经过严格评定,被确定为县内基本医疗保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特此公示!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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