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名股(所、队)长“服务质量月评比”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服务不优、“中梗阻”,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服务质量月评比”活动中,对第一次被评为“十差”的股(所、队)长进行约谈,第二次被评为“十差”的予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月度评议中被评为“十优”的,列为重点关注对象,适时采取正向激励措施。1月19日晚上,浠水县召开股(所、队)长“服务质量月评比”活动集中约谈会,对12月份股(所、队)长“服务质量月评比”考核排名后10位的7家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10名“差评股(所、队)长”进行集中约谈。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晓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百名股(所、队)长“服务质量月评比”活动,是县委加强干部作风整顿、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股(所、队)长服务质量评议结果,实实在在地反映出相关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体验感不优等突出问题,其危害和后果不可小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解决好,势必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员干部形象,损害本地营商环境,破坏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会议强调,每个岗位都是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服务的重要岗位,都非常重要,都责任重大。评议考核结果,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制度要求执行不到位、个人履职不到位的地方,以致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针对评议结果,对照自身岗位职责和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既要自身正、敢担当,更要履好职、尽好责,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坚持精益求精,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时刻牢记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观念。要知耻而后勇、迎头赶上,全面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要举一反三查找类似问题,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争取把工作流程规范到位,把岗位职责履行到位,把办事人员服务到位,把群众利益维护到位,把单位形象树立到位。
会上,县纪委监委机关通报了2023年12月份股(所、队)长评议结果,被约谈股(所、队)长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及被约谈股(所、队)长负责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