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2025-01-18 09:46   浠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浠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的广大人民群众:
      我县自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以来,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大风天气,林内山下枯枝杂草累积,森林火灾风险等级居高不下,春节临近,返乡过节、进山游玩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管控好野外违规用火,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使大家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危害,遵纪守法。上坟祭祀、农事等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会给森林资源带来巨大的破坏,而且会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可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至150亩,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还会给子女参军入伍、公务员考试造成政审不过关的严重后果。
      二、严格遵守“十不准”。即:不准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山、进林区;不准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打火把照明、燃放孔明灯;不准在林边、地间堆积和焚烧树叶、秸秆;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点蜡、燃放烟花鞭炮;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不准在林区烧山驱兽和用明火枪、电网狩猎;不准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射击等易燃作业;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三、积极参与,从我做起。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积极向周边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对子女及老人的教育,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人人争做防火员。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教育好家人和亲属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倡议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广大群众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报警电话:0713-4226119或火警119,以便迅速组织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预防森林火灾,为守护绿色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浠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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