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银行卡有风险》
案例简介
张阿姨因听信邻居哄骗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卡,欲将本人银行卡出租给邻居使用。银行工作人员在察觉其异常后向张阿姨宣传了买卖银行卡的不良后果,张阿姨听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遂放弃开卡并对银行表示感激。
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银行机构能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保护了消费者的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享有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强化金融消费者诚实守信和理性维权。
风险提示
(一)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积极学习金融知识,掌握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不断提升自身金融素养。选择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办理业务过程中主动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特点以及风险,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合同条款,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实、面签等手续,留存相关业务凭证,便于作为日后维权的充分证据。
(二)一旦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切记不轻信任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组织,不缴纳所谓维权费用,不故意寻衅滋事阻碍金融机构正常营业。可通过正当途径寻求帮助理性维权,提出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