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特教学校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脱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即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在籍在校普通高中脱贫户、监测户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分3档,一档2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1800 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2.国家助学金。自 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全省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高等教育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通知要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免除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