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2025年“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一批)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01
浠水县丁司垱镇得福家园、来福楼、楼口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湖北秋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在小区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未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投诉电话、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未按规定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物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已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通报批评。
02
希望全县物业小区服务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对照通报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