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调研活动。活动由县人大城环委会同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爱国带队,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5月15日上午,调研组在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各人大代表分别提问并发表意见,全面调查了解各职能部门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与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情况、涉及长江保护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长江保护流域协调机制及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王爱国对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予以肯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吃透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落实关于长江高水平保护的相关要求,如实反馈和整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进长江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和企业依法保护长江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长江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将赴巴河、兰溪、散花等沿江乡镇就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县长江保护流域协调机制及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沿江乡镇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与大家沟通交流,逐一回应代表反映的诉求,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讯员:李嘉仪 洪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