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长讲政策】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原创   2025-06-25 10:30   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虑千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在政策知晓与运用方面的痛点难点,县营商办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股长讲政策》专栏,邀请各相关单位股队所站负责人精准剖析相关惠企政策。今天播出第三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涉及面较广,从资金来源可分为两类,一是上级专项资金,二是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一)上级专项资金业务流程

首先,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后,及时通知对应的主管部门;其次,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向主管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及相关佐证资料,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向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对口业务股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财政资金拨付审批表》,并报局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再报县政府分级审批。县政府审批后,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核拨至具体企业。
上级专项资金业务流程:财政收文-通知部门-企业申请-部门初审-财政审核-政府审批-拨付部门-直达企业

(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业务流程

本级安排的惠企类资金项目较多,按审批流程主要分为市场主体集中奖励、普通类奖补、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三类资金。
1.市场主体集中奖励。这类资金大部分是“免申即享”项目,“免申即享”,简单的说,就是不需要企业申请就可以依规享受的奖补。对这些项目,每年年初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直接可以查询到的数据,拟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和金额,报县政府会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印发奖励文件。财政部门依据文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将资金拨付至各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直达各企业。
市场主体集中奖励:部门初审-政府会审-政府发文-财政报批-政府审批-拨付部门-直达企业
2.普通类奖补资金。正如刚才短片展示的相关环节,首先,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县政府提交解决资金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常务副县长签转财政部门审核;其次,财政部门依规审核无误后提出资金解决建议,报县政府分级审批;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将资金拨付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应企业。这类资金与第1类相比增加了企业申请和财政审核环节。
普通类奖补资金:企业申请-部门初审-政府签转-财政审核-政府审批-拨付部门-直达企业
3.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该类资金审批流程与普通类奖补资金大体相同。不同点在于企业向所属乡镇申报,乡镇初审后报招商等部门复核再报财政审核,最后资金拨付到申请的乡镇,由乡镇拨到企业。
招商引资政策兑现:企业申请-乡镇初审-部门复核-财政审核-政府审批-拨付乡镇-直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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