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老地名,等你来“提名”!

2025-11-07 10:04   浠水县民政局  

每一个老地名

都是一段尘封的往事

一首凝固的史诗

它们承载着历史的记忆

凝结着乡土的智慧

是连接我们与祖先的情感纽带

现在,机会来了!为赓续浠水文脉,诚邀全县人民成为浠水历史的“寻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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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地名文化遗产信息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地名管理、保护地名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健全保护名录体系,拓宽信息征集渠道、扩大社会参与面,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县民政局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地名文化遗产信息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

 三、征集内容及范围


全县范围内历史悠久、内涵深厚、文化特征鲜明的古镇、古村落、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近现代重要地名及红色地名、古路街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等历史地名,及与之相关的文献资料、历史佐证材料。

四、征集认定标准


(一)千年古镇(百年古镇)

1.千年古镇: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达1000年以上,且今仍为建制镇,或历史上曾为建制镇达1000年以上;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以上;或历史上虽有短暂变更但又恢复使用至今的,累计时间达1000年以上。地名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文物古迹、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一定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历史文化名镇优先选择。

2.百年古镇: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达100年以上,且今仍为建制镇,或历史上曾为建制镇达100年以上;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达100年以上;或历史上虽有短暂变更但又恢复使用至今的,累计时间达100年以上。地名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特色明显;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历史文化名镇优先选择。

(二)千年古村落(百年古村落)

1.千年古村落:村落及其名称形成至今达1000年以上;或历史上其名称虽有短暂变更但又恢复使用至今,累计时间达1000年以上。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优先选择

2.百年古村落:村落及其名称形成至今达100年以上;或历史上其名称虽有短暂变更但又恢复使用至今,累计时间达100年以上。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优先选择。

(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地名及其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应具有下列一项以上条件(含一项):

1.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在全县有较高知名度。

2.自然地理实体具有特殊的人文地理特色、地质特色。

3.自然地理实体与历史上发生在浠水县的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等相关联。

4.与历史上描写浠水县的著名诗词歌赋等文化元素相关联。

(四)近现代重要地名及红色地名

地名及其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应在满足第一项条件的前提下,满足后续一项以上条件(含一项):

1.地名出现自1840年至1949年之间。

2.该地名在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具有红色印迹、红色文化内涵和传承弘扬价值,在我浠水县有较高知名度。

3.具有突出的、独特的红色传承价值,且影响深远。

4.对新中国历史发展、历史走向产生过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地(纪念地)。

(五)古路街巷

地名及其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应在满足第一项条件的前提下满足后续一项以上条件(含一项):

1.1949年前名称已存在且至今仍在使用,自然地理实体仍然存在的市政道路街巷(含走向、形态与名称出现时不完全相符的情况)。

2.具有特殊的城市历史文化内涵、能够反映浠水在城乡发展、历史变迁等演化过程的。

3.与历史上发生在浠水的重大事件相关联。

4.与主要居住或生活在浠水的历史文化名人相关联。

5.与历史上描写浠水的著名诗词歌赋等文化元素相关联。

(六)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

地名及其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应在满足第一项条件的前提下,满足后续一项以上条件(含一项):

1.地理实体非自然形成,且至今仍然存在,属于单体独立建筑或有明确院落四至范围的非商业性建筑。

2.地理实体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反映浠水在城乡发展、历史变迁等演化过程的。

3.与历史上发生在浠水县的重大事件相关联。

4.与主要居住或生活在浠水县的历史文化名人相关联。

5.与历史上描写浠水的著名诗词歌赋等文化元素相关联。

(七)历史地名

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或与浠水县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相关联,过去具有一定的地名含义,但现已消亡或不再使用的老地名,包括行政区划专名、道路街巷、村落、建筑物及其他重要历史地名等。

五、征集方式


 参与单位或个人需将信息线索(含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以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邮件及信封需注明“地名文化遗产信息线索”字样,以便后续核实对接。

申请表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3份,另提供电子文本(Word格式)。所有申请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信件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丽文大道625号(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杨先生
联系电话:4242892
电子邮箱:858184492@qq.com
邮 编:438200
附件:
1.浠水县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名录申请表(单位填报)

2.浠水县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名录申请表(个人填报)

3.浠水县地名文化遗产认定保护调查要素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表格)

浠水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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