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新春佳节,年味尚未散去。近日,浠水县司法局洗马司法所工作人员携手村(居)法律顾问,组建“法援服务小队”,主动走进辖区困难群众家中,将法律援助申请窗口“搬”到百姓家门口,为76岁的裴某提供“零距离”法律援助服务,在马年伊始,把法治的温情与暖意送到老人心坎上。

工作人员在日常接访走访中了解到,裴某年事已高,常年饱受青光眼、心脏病等疾病困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艰难。其丈夫去世后,三名子女均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陷入两难境地。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经核查符合法律援助相关条件,洗马司法所第一时间决定启动上门办理服务模式,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顺利申请法律援助。
“您别着急,我们特意把表格和相关材料都带过来了,今天就在家里帮您把申请手续办妥。”在裴某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轻声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从文件袋中取出《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材料清单,逐字逐句解读申请表内容,耐心核对老人的身份信息并完善各项申请材料,全程贴心协助,不让老人多费一点力。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洗马法律服务所曹主任则坐在裴某身旁,为老人讲解赡养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细致解答其关于维权流程、子女赡养义务等疑问,明确告知老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让老人对后续维权充满信心。

“真没想到,你们能专门到家里来帮我办手续。我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能放下一些了。”拿着填写完毕的申请表,裴某连声道谢。据悉,该法律援助申请已顺利通过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中心已正式指派曹主任为裴某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全程助力老人维权。洗马司法所也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全程跟进、全程督办,切实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的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春风送法暖人心,服务上门显担当,此次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是洗马司法所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更是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度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浠水县司法局一直秉持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持续推行法律援助“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取消村级组织出具的“家庭困难、低收入证明”等前置证明材料,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同时,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事项向乡镇(区、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所)下沉延伸,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积极推出电话预约、上门办理、全程代办等便民服务,累计提供相关服务20人次,彻底转变“坐等申请”的被动模式,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努力让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法治阳光照亮困难群众心房。(通讯员:范思诚 陈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