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策湖,春水漾波,春林叠翠,万鸟翔集,鸣啭成曲。4月10日,长江故道之滨的策湖国家湿地公园观鸟台,迎来一场特殊的生态之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林业局等1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清风行动2026”部署安排,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散花镇、策湖管理处等多部门百余名工作人员齐聚于此,共同启动第四十四届“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以“守护飞羽精灵 共绘生态画卷”为主题,正式拉开全县爱鸟护鸟、生态保护工作的新一轮序幕。
蓝天碧水相映成趣,白鹭翩跹起舞,春日湿地的生机与活力扑面而来。作为长江中下游典型的湖泊湿地、东亚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策湖国家湿地公园1141.84公顷的湿地范围内,738种植物繁茂生长,187种脊椎动物在此栖息繁衍,每年吸引万余只候鸟驻足停歇,其中中华秋沙鸭、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频频现身,是名副其实的“鸟类天堂”。
活动正式启动。相关领导在致辞中强调,鸟类是生态环境的“晴雨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象征。开展“爱鸟周”活动、推进“清风行动2026”,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守护长江生态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责任担当。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鸟类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蓝蓝青绿”工作品牌为抓手,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各部门紧密联动、同向发力,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鸟类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力量筑牢湿地生态安全防线,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多部门联合发布《爱鸟护鸟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伤害鸟类的行为,主动参与鸟类保护行动,争做生态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守护者。在场人员纷纷在主题横幅上郑重签名,以实际行动许下守护飞羽精灵、守护生态家园的庄严承诺。
启动仪式结束后,一场覆盖全域、直击痛点的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同步开展。按照活动方案部署,全县将深入推进“四进”宣传与“四清”行动双管齐下、同向发力,切实筑牢鸟类保护立体防线。
“四进”宣传入脑入心——宣传小分队兵分多路,深入校园、社区、乡村、市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科普展板、现场解读法律法规、播放保护案例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鸟类科普知识、讲解保护重要意义、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爱鸟护鸟理念深入人心。在策湖周边村落,工作人员走村入户、面对面宣讲,详细解读非法猎捕鸟类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营造“人人爱鸟、人人护鸟、人人守鸟”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清”行动精准发力——由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深入湿地核心区、山林、田间地头及各类市场,开展“清网、清笼、清夹、清套”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非法捕鸟设施,严厉查处非法交易鸟类及制品行为。在策湖湿地核心区,执法人员沿湖岸、芦苇荡细致排查,对发现的捕鸟网、鸟夹等违禁工具当场拆除、集中销毁,坚决斩断非法猎捕、交易鸟类的黑色链条。
“策湖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前来栖息的鸟儿也越来越多,这是我们全社会共同守护的成果!”策湖管理处工作人员感慨道。近年来,浠水县持续加大策湖生态修复力度,累计退池还湖850亩、拆除围网3000余亩、恢复水禽栖息地30公顷,湿地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Ⅲ类,生态环境实现华丽蝶变。如今,漫步策湖湖畔,水清岸绿、鸟飞鱼跃,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此次“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是浠水县多部门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从各部门单打独斗到联合攻坚,从宣传引导到执法打击,全县已逐步构建起“宣传+执法+监管+保护”的全链条鸟类保护工作体系,以实际行动守护候鸟迁徙通道、守护湿地生态家园。

“守护飞羽精灵,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爱鸟周”活动为起点,持续深化“清风行动2026”,健全常态化鸟类保护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动鸟类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让更多鸟儿在浠水的蓝天碧水间自由翱翔,共同绘就生态秀美、和谐共生的美丽浠水新画卷。
春风浩荡,鸟鸣阵阵;活动落幕,守护不止。在策湖国家湿地公园,在浠水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一场全民参与、全民守护的生态行动正在持续发力,广大干部群众以责任与担当,为万千飞羽精灵撑起一片安全、自由的天空,为长江生态屏障增添一抹鲜亮的绿色底色。(通讯员:徐威 黄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