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届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公告》,经本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任命汪军等30名人员为本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
受理单位: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13-429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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