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违法采运黄砂机具处置公告

2026-04-27 16:49   浠水县人民政府网 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处置无人认领违法采运黄砂机具的公告

本机关(原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已于2024年6月并入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我县河道管理范围内黄砂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机具(详情见附表),经多方调查,上述机具的违法行为人、权利人均不明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三十五条等相关规定,限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合法材料,到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认领并接受处理。

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及相关权利,我局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上缴国库。

联系单位: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电话:0713-4228071
联系地址:浠水县洪山大道体育街综合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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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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