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低空安全秩序,严防无人机“黑飞”引发安全隐患,近日,浠水县公安局低空警务专班联合治安大队、南城派出所,成功查获一起中型重载无人机“黑飞”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裴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无人机违规飞行违法行为,护航低空安全。

5月8日9时许,低空警务专班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清泉镇灵惠寺附近有无人机频繁升空飞行,且该无人机未按规定进行实名注册,疑似存在“黑飞”行为。专班第一时间联合治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核查,当场发现正在此处操控无人机进行空中吊装混凝土作业的飞手裴某,以及无人机产权所有人裴某某。

经查,违法行为人裴某某,系大疆AgrasT100中型重载无人机的产权所有人,该无人机虽已购买相关保险,但裴某某在未按规定完成民航UOM平台(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和公安管理平台双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多次安排持有合法执照的飞手裴某,操控该无人机开展空中吊装混凝土作业,其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
据了解,大疆AgrasT100中型重载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可达170公斤,具备较强的吊装能力,此类中型无人机违规“黑飞”,不仅会干扰正常空域秩序,还可能因操作不当引发坠落、碰撞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现场民警当即对裴某某、裴某进行法律法规及无人机飞行管理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其“黑飞”行为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到案后,裴某某对自己未履行无人机双登记义务、多次安排飞手违规作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浠水警方已依法对裴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