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场监管局集中曝光2起网络餐饮“群腐”整治典型案例

2026-05-22 09:07   浠水市场监管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平台外卖经营行为,压实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黄冈市浠水县某糕点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9日,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在某糕点店的拌料间食品添加剂专用柜(靠近窗户处)发现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复配乳化剂1桶,生产日期:20250124,保质期至:20260123,已过期。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4日购进涉案食品添加剂复配乳化剂1桶。涉案食品添加剂放置在拌料间食品添加剂专用柜,并已开封使用。

处理结果: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扣押的过期食品添加剂复配乳化剂1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示意义: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过期食品原料,不仅直接触犯法律法规红线,更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这一行为既背离了餐饮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也破坏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案件警示我们,任何试图通过使用过期食材降低成本、欺骗消费者的短视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和信誉崩塌的双重风险。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食材准入关、存储关和使用关,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真正将食品安全置于经营首位,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维护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案例二


黄冈市浠水县某小吃店未按照规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公示相关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9日,浠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小吃店未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小餐饮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八)项的规定,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经营场所公示信息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依法公示资质的信息,方便群众查验资质、辨别正规经营主体,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无论是线下实体门店,还是入网餐饮经营主体,均须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线上平台页面、线下经营场所同步规范公示。



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深化网络餐饮“群腐”问题整治,坚持线上排查、线下严查、动态清退、从严处罚,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坚决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如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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