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第55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浠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人民广场,参加全县“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今年环境日的主题为“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环保法律知识。

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总则及核心内涵展开宣传,重点讲解了环境保护法中“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审理的实际案例,向群众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破坏环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了让普法更接地气,法院干警选取了两起典型环境资源案例进行现场宣讲。一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被告人柯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该案例提醒群众遵守禁渔期规定,避免因一时疏忽触碰法律红线。二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北M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露天焚烧煤矸石造成环境污染,该案例展示了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处理方式,以及除追究责任外也注重生态修复的办案方向。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让群众对《环境保护法》中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的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也对破坏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部分群众在咨询后表示,以后会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发现破坏环境的行为会依法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