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六霸”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3-15 16:30   平安浠水  

为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六霸”相关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3-8902036

2.举报地址:浠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浠水县清泉镇月山路3号)。

3.信函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浠水县公安局扫黑办,邮寄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月山路3号浠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438200,并在信封上注明“扫黑除恶”字样。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尽,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违法犯罪事实、证据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尚未被我单位掌握的,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4.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浠水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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