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黄医保发〔2023〕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落实门诊慢特病动态复审制度,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4年1月1日(含)之前享受慢病待遇且没有复审过的五个病种:
●结核病
●病毒性肝炎
●脑血管病后遗症
●慢性骨髓炎
●甲状腺功能异常
2023年1月1日(含)之前享受慢病待遇且没有复审过的一个病种:
●支气管哮喘
二、复审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相应病种待遇享受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三、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与申请流程一致,对应复审病种准入标准提供近一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2、填写《黄冈市门诊慢特病申请表》(线上填报确认)。
四、注意事项
1、资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2、建议尽早提交,以免影响2026年慢病待遇;
3、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即日起至2025年底,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慢病患者在“湖北医疗保障”线上平台自主上传病历资料申报,也可到居住地就近就便的乡镇卫生院或市民之家医保窗口、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复审病历资料帮代办线上上传,逾期未申报将影响2026年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
附件: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报材料清单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报材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