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成长,守护花蕾绽放——浠水县实验初级中学八年级女生法治讲座圆满举行

2025-12-08 18:12   浠水县实验中学  

为进一步强化青春期女生的法治意识

和自我保护能力,

远离校园霸凌与不法侵害。

下午

浠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新报告厅内

暖意融融

一场专为八年级女生量身打造的

法治讲座如期举行。

PART 01

浠水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好切、法官助理周易韩、干警彭婉珊莅临现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生动的案例分享,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安全成长必修课”。1.png

讲座伊始,主讲人彭婉珊干警以 “侦探破案”的趣味形式开场,接连讲述了三个贴近校园生活的小故事:初中生小明因轻信网友,借出游戏高级账号后被转手倒卖;小红遭受同桌起侮辱性外号、P图嘲讽并在班级群传播的困扰,身心备受煎熬;小刚在楼梯口被高年级同学拦截索要 “保护费”,还遭到威胁和恐吓。这些故事里谁做错了?错在哪里?是 “不道德”还是 “违法”?受害者该忍气吞声还是盲目反击?一连串直击人心的提问瞬间点燃了同学们的思考热情,现场氛围迅速活跃起来,也自然引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主题—— 青春期自我保护与校园霸凌防范。

PART 02

随后,宋好切庭长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深刻阐释了女性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她指出,青春期是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女生因生理和心理特点更容易成为不法侵害的目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守护人生的重要基石。宋庭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自我保护背后的法律逻辑与社会意义,引导同学们树立 “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让自我保护成为一种生活自觉。




在同学们的热切期待中,彭婉珊干警结合精心准备的PPT,详细解读了校园霸凌的核心内涵。她明确指出,校园霸凌并非 “小孩子不懂事”的玩笑,而是包括肢体攻击、言语侮辱、关系排挤、网络抹黑、性霸凌等多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其本质是权利不平等下的故意伤害,会对受害者造成长期的身心创伤。针对如何防范校园霸凌,彭干警给出了具体可行的 “三不”原则:不做受害者,通过妥善保管财物、结伴而行、友好相处等方式规避风险;不做欺凌者,认清霸凌行为的法律后果,拒绝暴力与伤害;不做冷眼旁观者,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向被欺凌者伸出援手,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



同时,彭婉珊干警还围绕青春期女生的生理与心理特点,重点讲解了异性交往的 “自然””适度 ”原则,强调要树立 身体安全边界感”,明确背心裤衩覆盖的隐私部位不容侵犯。她通过真实案例拆解,纠正了 小孩子不会遭遇性侵害”“性侵者都是陌生人”等认知误区,传授了 “说不、会跑、会骗、会记”的自我保护技巧,以及遭遇侵害后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勇于求助的正确应对方法。她特别提醒同学们,遇到校园霸凌或不法侵害时,让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和正规渠道保护自己。其间,播放的防霸凌宣传片更是直观展现了校园霸凌的危害,让同学们深受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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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讲座最后,浠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长方慧韬和八年级主任熊光博分别作总结发言。方校长对浠水县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的举措表示衷心感谢,她希望全体同学能将讲座所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共同营造友爱互助、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熊主任则结合年级实际情况,对同学们提出具体要求,鼓励大家勇敢向校园霸凌说”不”,遇到困难及时寻求帮助,在法治的护航下健康快乐成长。


整场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法律知识的专业解读,又有实用技巧的细致传授,更有情感层面的温暖关怀。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纷纷表示收获颇丰。此次法治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也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每一位青春期的 “花蕾”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心绽放。(通讯员:彭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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